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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法院召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连云港
2021-01-30 10:28:50  来源:连云港发布  作者:顾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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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上午,海州法院召开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因房价上涨引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姜长安主持。房地产庭庭长王守富发布案件审理情况、典型案例,并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法律提示。
  房产是城市大多数家庭的主要财产,房产矛盾纠纷直接影响家庭财产的安全性,影响房屋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随着连云港部分小区房价持续上涨,尤其重点学校的学区房价格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进入疯长模式,甚至出现一天一价的现象,导致有些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之后,一些卖方受利益驱动“坐地涨价”或者直接违约,这种交易中不诚信的行为属于失信行为。

  2020年全年,本院共受理因房价上涨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共计34件,其中1-6月份共计9件,7-12月份共计25件,下半年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数量激增,占全年的73.53%。其中已结案19件,通过法院调解、撤诉共计12件,判决7件。
  在已调解、判决案件中,凡是不具备合同继续履行条件的,如涉案房屋被卖方再次出卖给他人、涉案房屋上有查封、保全等措施,原告(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等,均得到支持;合同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的均判决或经调解继续履行。处理结果除了适当调低违约金外,基本上都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海州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稳定。在已结的19件案件中,调撤案件共计12件,占比63.16%,调撤率较高。此类案件卖方违约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明确,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开展调撤工作:做好庭前调解工作,承办人收案后及时阅卷,提前掌握买卖双方争议点,摸清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促成双方的调解意向;开庭时通过双方举证质证情况及时向双方告知违约行为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结案后,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包括解除保全措施以及办理调撤案件的诉讼费退费问题,切实做好案结事了;整个诉讼过程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诚实守信,积极促成案件调解。

  据介绍,今后海州法院在办理此类因房价上涨引起纠纷的案件时,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对于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恶意违约的当事人,经调解未果、判决生效后,将定期分批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该类当事人予以信用惩戒,通过此种方式督促买卖双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从源头上实现止讼息诉,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记者 顾晓昕 通讯员 周心睿 万路遇)
  总值班: 陈刚 曹银生 编辑: 顾晓昕
  来源: 连云港发布

标签: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海州法院;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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