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等规定,经报名、审查、评审和公示等环节,我院已完成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调整工作,现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布:
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
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分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
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
江苏天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