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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人 12月31日前应及时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020-12-08 16:17: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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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云港市民赵卫国到市税务部门咨询,他听说年底前需对2021年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不然会自动延长到明年并可能影响收入。连云港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12月1日,2021年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若未及时确认,那么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1年,这有可能会影响明年每个月的收入。

据介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对纳税人的一项“福利”,包括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减轻一些经济负担。根据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如果遇到以下四种情况,是必须进行修改的:与2020年相比,2021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发生变化;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夫妻的其中一方不再申请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报;房租和房贷需要替换扣除的情况,例如: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租金,改为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改为申报住房租金。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确认的操作步骤是这样的,在个人所得税APP端进行信息确认,具体的操作步骤主要分为四种情形:(一)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0年基础上确认即可。选择扣除年度2021年,一键带入,如有变动,还可以点击修改,然后一键确认完成该项操作。在APP中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二)2021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例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三)2021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例如,2021年不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再点击“一键确认”。(四)2021年需要新增或者2021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信息填报前,没有及时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员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6月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换新单位,专项附加扣除方式一是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个人信息,一般最迟3天内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扣缴义务人后提交即可,之后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方式二是直接向新单位提交纸质或电子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市税务部门提醒,如果未能及时关注、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能会对明年继续享受政策带来一定影响。比如,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而不进行修改、仍按原条件在明年继续享受,可能影响纳税信用。(记 者 陈兵 通讯员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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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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