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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司法救助不让一个贫困受害家庭落单
2020-10-30 10:4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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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10月30日连云港讯 “司法救助,久久为功。我们应尽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被害人家里,扶贫路上不能掉队!”10月29日早上,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与县妇联、教育局、扶贫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共同赶往40公里外的灌云县圩丰镇周庄村,对该村的刑事被害人祝某一家进行司法救助。

今年9月16日,在一场纠纷中,祝某被犯罪嫌疑人用刀戳中要害,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审查卷宗发现,祝某是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家庭贫困。据了解,祝某上有耄耋父母,妻子是目不识丁的家庭主妇,下有三个年幼女儿,小女儿尚在襁褓之中,祝某死后,家庭无收入来源,生活陷入贫困境地。“经调查,这一家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祝某一家申请到7.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当陈长春将首笔1.9万元司法救助金递到祝母手中时,老实巴交的祝母频拭眼角,哽咽着表示感谢。同去的县妇联、扶贫办、四队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也专门给祝某的女儿送去了慰问品和学习用品。

为保证司法救助金有效监管和合理使用,该院分别与被救助人、圩丰镇民政办以及所在村委会签订四方协议。协议规定:司法救助金暂由圩丰镇民政办保管,专款专用,分5年向祝某家庭发放所剩救助金,用于其女儿学习和生活。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及所在村委会共同对救助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让上不起学的孩子一个不落下,每年镇政府对困难群众的排查救助是全覆盖,目前,我们已为其妻女四人申请低保,应该很快会批准落实。”在随后召开的联合救助圆桌会议上,圩丰镇镇长任宏华表示。

下一步,该院还将与县妇联、扶贫办、圩丰镇党委政府还就三个幼女的心理疏导、免除教育费用、纳入兜底保障以及为其母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面明确职责和帮扶措施。(徐云刚 潘安莉)

标签:司法救助;圩丰镇;救助金
责编:郭玲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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