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9日连云港讯 自10月27日下午开始,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50余名警力在县城区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清零行动”,严查严处机动车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拖移相关违停机动车辆,取得了较好效果。
行动中,该交警大队组织一中队与五中队警力深入城区人民路、鹏程路、新东路、新兴路、苏州路、泰州路等主要道路,在对违停机动车主进行宣传教育和贴单警示的基础上,对占用盲道停车、堵塞消防通道停车、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以及在划有禁停标线路段停车和其他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停车进行拖移,按相关规定处罚。到10月28日中午,先后查处机动车违停35起,拖移各类违停机动车16辆,查处其他各类交通违法104起。
据该交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蔡云旭介绍,乱停乱放行为影响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随意停车、占道停车占用有限的道路面积,还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极易引发道路堵塞和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相关规定,凡不在泊位停车、骑跨停车泊位停车、不按停车指示方向停车的,一律张贴罚单,其中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或者划有禁止停车标线路段停车的,一律按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规定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
警方提醒:创建文明城市人人有责。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有序出行,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并做到“停车入位,顺向有序”。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中央、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即停即走。(王立前 梅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