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您好,您的电瓶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按照规定,我们将对您的乱停乱放行为处罚20元。”9月23日,市城管海州二大队对一位市民的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为进行了处罚。市城管部门近期采取“疏堵结合”“当场处罚”的方式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港城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之前没意识到临时停车有什么问题,经城管执法同志提醒,现在意识到车子不能乱停放,不能图自己一时省事,不顾别人通行是否便利,我要从自身做起,回去还要告诉身边的亲友以后要规范停放车辆。”在市区青年西路上因不按规定任意停放非机动车被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处罚的李女士说。
路南一中队中队长顾友成介绍,对非机动车违停进行当场处罚,可以更好地教育引导违停当事人规范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对周边群众也能起到更好的教育作用,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规范非机动车停放是城管执法部门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为维护辖区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近年来,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宣传的同时,要求沿街商户严格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要求,确保门前市容环境秩序整洁、有序,督促沿街商户自觉规范门前“四至”范围内的停车秩序,并联合街道办事处在市区范围内能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的地段全部增划非机动车停车线,解决市民停车难的问题。
“我们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同时,加大执法惩处力度,采用‘疏堵结合’‘当场处罚’的方法取得良好成效,辖区路面乱停乱放行为大幅减少。”市城管海州二大队副教导员刘海祥说,城管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暂时扣留其非机动车。今年以来,市城管海州二大队共当场处罚非机动车在除车行道以外的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不按规定任意停放案件207件,金额4140元。(记者 武娜 通讯员 赵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