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灌云县人民法院:党员融网进格打造“县域善治”新模式
2020-08-28 21: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1
听新闻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力量,处于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前沿,责无旁贷。为适应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灌云县法院对标“四个一流”内涵式发展定位,秉持“结合实际、对接需求、集聚资源、精准施策”理念,深入借鉴“枫桥经验”,创新党建理念方法,以“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为主线,大力实施“党建+”工程,推动党员队伍下沉、司法服务下移,融入性打造司法特色品牌,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党建效果的“三促进”,为实现“县域善治”贡献更多的法院智慧和力量。以“党建+”模式织就了强大的“矛盾化解网”和“司法服务网”,效果明显。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全市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年先进单位、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

一是坚持高站位,统筹有力打造共建新格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个最大优势,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做到“有为不乱为、到位不越位。”以坚强组织来保障。坚决将参与县域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比照县域网格化管理布局,制定“党员干警进网格”工作方案,院党组负总责,各支部分片联系各镇(街道)网格,协调该网格内相关事项。靠全员参与来推进。将党员干警全部纳入村(社区)网格,搭建QQ群、微信群等联络平台,与村(社区)负责人、社区民警、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建立联勤联动渠道,通过“点面”结合,确保网格内社会风险第一时间防范、矛盾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用刚性责任来督导。外部由县委、县委政法委牵头,将地区万人成讼率、民商案件诉前调解率、民商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等纳入综治考核,内部依托审务督查机制,定期检查、督导、通报,并作为干警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重要参考。

二是坚持高标准,集聚资源健全共治新体系。坚持既要依法规范,又要充满活力,着重构建五项机制:建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改变法院单打独斗被动局面,依靠镇(街道)和基层网格,协助开展审执工作。主动对接基层党委、综治、公安等部门,集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化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化解新模式。建立民意常态沟通机制,常态开展走访排查和意见征询活动,通过回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了解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县域治理的需要和期待。建立信访协作处置机制,根据需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做好涉诉信访案件的稳控、化解,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对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共同协商处置。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加强网格内隐患排查,强化诉前诉中调解、诉后答疑和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做到及时发现、超前介入、主动参与、就地化解,助力 “无讼社区、无讼村居”建设。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结合“以案释法”工作,组建法治宣讲团进网格,帮助群众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维权途径。通过一系列“党建+”举措的推进落实,实现职能互助、资源互动、优势互补。

三是坚持高质效,精准施策搭建共享新平台。深入开展“一支部一品牌” 创建活动和“星级党员、星级支部”评选活动,实现司法资源个性化、司法服务高质效。“党建+巡回审判”常态化。定期选取如赡养、离婚、邻里纠纷等具有警示教育意义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一个学法平台。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引导潜在矛盾纠纷进入理性解决渠道之中。“党建+诉调对接”常态化。整合各项调解资源,引导调解人员跨界整合,在现有“五老”调解基础上,探索“1+N”调解模式,如“法官+代表委员”“法官+人民陪审员”等,配合法院开展纠纷调解工作。探索在房地产、物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建立专业调解组织,发挥行业专业性组织自治和服务功能,有效分流网格内矛盾纠纷。“党建+联动协作”常态化。将各支部“党建、队建”常态化下沉至基层网格开展,进一步促进党群干群密切互动。聘请基层村(社会)书记担任司法事务协理员,协助法院开展案件纠纷化解、送达文书、执行查人找物、排查矛盾隐患、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等工作,实现“网格”有矛盾党员来出力、法官办案“网格员”当助手。“党建+送法下乡”常态化。配合村(社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法官授课、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等方式,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实现执法办案和社会治理协调共进。

(作者:灌云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勇强)

标签:
责编:刘洁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