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6日连云港讯 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公安分局民警到社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内满是液化石油气钢瓶,但驾驶员孙某却百般狡辩,称没做过违法犯罪的事。民警持续详查,接着又搜出了一本记载大量销售记录的账本,孙某见状,这才傻眼,老实交代了伙同王某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获利1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为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新坝派出所在积极发动网格员搞好地标建筑、人员信息采集的基础上,组织民警围绕辖区街道商铺、村庄院落、工地周边、未开通道路等隐蔽部位,认真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7月31日11时许,社区民警沈卫鹏带着4名警务人员巡查至新西村一小巷时,发现一辆外观老旧、窗内全部粘贴黑色车膜、正在散发石油味的白色面包车十分可疑,但车已上锁,无法查看内部情况。
机会稍纵即逝。民警立即进入内网平台查询,发现车主系一名女性,根本不像驾驶该车之人。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们没有展开走访排查,而是电话联系了辖区网格员。网格员很快反馈,该车系居民孙某所有,且孙某时常晚上开车外出, 形迹可疑,有违法嫌疑。听说孙某该时间段在家后,民警立刻上门找到了孙某。
没想到,听完民警的来意,孙某矢口否认自己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轻描淡写地说车内只是放了几个店内必用的液化气钢瓶,没什么可看的。但民警没有接受他的建议,而是坚持叫他把车钥匙拿出来,并带着他到现场打开了车门。没想到,车门一开,孙某的谎言就露了马脚。因为,民警当场查获了一个充气泵、10个钢瓶,以及未来得及销售的液化气50千克。然而面对事实,孙某依然继续狡辩:平时就放置一瓶50千克液化气,另几只钢瓶是备用的。但很快,民警又搜到了一本详细记载大量销售记录的账本,这下孙某傻了眼,只好如实交代伙同他人非法经营液化气的犯罪事实。
其供认,自己是开店的,2017年3月他发觉卖液化气可以赚取一些中间差价,便决定做兼职生意。于是设法买来一根充气泵和5只钢瓶后,他又借了姐姐一辆灰色五菱面包车,到灌云县伊山镇某加气站将液化气输入5只钢瓶,然后到新坝镇销售给附近的住家户。因无证经营,且存在风险,他怕被有关部门查获,就一直利用夜色掩护外出购买液化气,回家时将面包车停放在楼中间的巷子里。有客户需要时,他再开车上门散装加气。后来,生意好转、逐步扩大,他又陆续添置了5个钢瓶。三年来,通过与该加气站的王某合作,他共获利了12万元。后警方详细核实孙某的销售账本和手机转账情况,发现有2300多条销售记录,涉案价值近30万元,与孙某的供述基本相符。
为扩大战果,办案民警又持续发力,于8月3日将长期与孙某非法合作的加气站负责人王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因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嫌疑人孙某、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张波 周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