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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坠入“爱河”,不料“女朋友”竟是骗子!
2020-08-10 15:2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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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8月10日连云港讯 恋爱固然美好,但也要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否则可能会被人利用甚至被骗财骗色。

7月22日16时许,一名男子行色匆匆的赶到灌云县公安局龙苴派出所报警,激动地称自己的“女朋友”不见了,且手机、电瓶车等价值四千多的物品也被“女朋友”带走了。女朋友是小偷?面对如此悬疑之事,值班民警杨志为不敢懈怠,连忙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

经询问得知,吴某今年56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离异家庭,并带有一儿子。今年七月初吴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宿迁市沭阳籍常姓的离异女子,该女子50岁,曾有一儿一女。两人交谈甚欢,当天该女子便与吴某确定了关系,并在吴某家住下。在这期间,吴某给“女朋友”买了衣服和戒指。

常某暂住离开后,吴某还给常某转过几次帐,共计2550元。7月15日,常某提出想要和吴某一起长期生活,吴某便跟随常某至龙苴镇的父母家拿行李。俩人到达龙苴后,常某先将手机放在维修店里修理,随后与吴某去了隔壁一家饭店用餐。用餐期间,常某便以去维修店取手机为由离去,不想这一去就再无踪影,且吴某放在桌上的手机、香烟以及停在门外的一辆电瓶车也消失不见了,于是吴某报警寻人,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常某将吴某的电动车骑走,痴情的吴某此时还认为“女朋友”有急事才一走了之。后通过警方调查,该女子常年在外父母双亡,离婚数次,吴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起初,吴某觉得常某是自己的“女朋友”,有些“情分”,便让她把所有的财物还回来,其他不予追究。没曾想,常某对吴某归还物品的要求视若罔闻,吴某便将此事悉数告知民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便开始着手调查。通过多方与常某联系,7月30日,常某来到龙苴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罪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侍寒杰 李云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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