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6日连云港讯 “警察同志你好,我家阳台晾衣架边上有只‘雕’,翅膀好像受伤了,你们可以过来看一下吗!”
5月18日下午3时许,灌云县公安局临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姜某的求助电话后,民警便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在其家中阳台边发现了那只受伤的“雕”。“我午休刚起来,见到外面的太阳比较好,打算把衣服放外面晾晒,刚打开阳台的玻璃门,就发现一只‘雕’在那边扑闪着翅膀,半天也没见它飞走,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就打电话报警了。”姜某说道。经过仔细检查,民警发现这只“雕”的翅膀受了伤,便小心翼翼地将这只“雕”抱起来,安置好便立即驱车前往灌云县林业局。
到达林业局后,专业人士对其受伤部位进行简单的消毒包扎。经鉴定,该只“雕”学名燕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林业局专业人士表示,待燕隼体征正常,状态良好后,再确定放生时间。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在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联系林业局或报警求助,“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共建人与动物和谐美好家园。(鲍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