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9日连云港讯(记者 童金德 通讯员 关宁 李健)“中午喝的酒,睡个午觉后应该没事了吧?”“就喝了一点点,骑摩托车你们也查?”4月8日,记者从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随着生活生产经营秩序的逐渐恢复,一些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也变淡了,3月下旬以来,该市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中,一举查处了酒驾违法行为446起,其中醉驾48起。
4月6日晚8时许,在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路和平桥附近,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与巡特警在此联合执法。记者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缓慢驶来,当其临近检查点时突然猛打方向准备掉头,执勤人员立即拦停该车进行检查,在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后,发现测试值为56.4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后排座椅上还乘坐着一名儿童,驾驶员称是其孩子。通过询问得知,该驾驶员王某中午喝了酒,睡了一觉后觉得自己身体没什么问题,于是驾车出行被抓了个正着。目前,王某所驾驶的机动车及驾驶证被依法暂扣,迎接他的将是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月7日下午4时许,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州三大队民警在海宁路大转盘执勤时,一辆二轮摩托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看到前方执勤民警后欲掉头逃窜。民警立即将其拦截并带至大队进一步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盈某某酒精呼气测试值为45.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他本人自认为喝的不多,而且驾驶摩托车,便侥幸上路。在民警对其进一步询问后发现,他还涉嫌驾驶与驾驶证注明的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违法行为。目前,盈某某所驾驶的机动车被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对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近期,将结合辖区实际,重点严查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路段。同时兼顾薄弱环节,组织执法小分队、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
当前,随着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加快恢复,交警部门还将通过设置临时检查卡点等形式,集中对过往车辆开展过筛式检查,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对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将每晚8时至11时作为重点整治时段,把涉机动车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同步对酒驾醉驾人员进行毒驾筛查,形成集中整治酒驾、毒驾的高压态势,确保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