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24日连云港讯( 通讯员 李健)3月20日晚, 连云港交警高新区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朝阳路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0时43分民警在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48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但驾驶员称在家吃的晚饭并未饮酒,只是喝了两瓶红牛,慎重起见,民警让其在现场等待一会再测,20分钟后民警再次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43.2mg/100ml,但驾驶员仍然不承认饮酒,称下午还在家里吃了过敏药,对酒精过敏而且尿酸还高,不能饮酒,还是因为喝了红牛的原因。当民警告知要带其去医院抽血检测时,驾驶员表示愿意接受处理,但是不承认饮酒。民警告知不可以并将其带上警车准备前往医院抽血,驾驶员终于承认晚上7点钟在家里喝了啤酒,不要求前往医院抽血。该驾驶员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000元罚款,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暂扣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