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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进一步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保障机制
2020-03-17 10:35: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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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记者 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昨日,笔者从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我市印发《连云港市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指出,连云港市将进一步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工地扬尘防治主体及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各类工地扬尘防治规范及标准,加强行业自查考评,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扬尘防治经费保障,强化扬尘考评结果应用,通过管控预防、集中整治等措施,将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扬尘管控范围细化。《方案》指出,我市扬尘管控包括全市辖区内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征收拆除工程、公路工程、港口航道工程、铁路工程、绿化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作业;国省干线公路、市区道路养护;渣土运输,混凝土拌和站、预拌砂浆拌和站、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港口码头、山场、采石场、露天货场、料场等有尘土的作业区域。根据规定,这些区域要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实现全市范围内工地、场站、道路的喷淋、洒水、清扫抑尘等措施“全覆盖”。严格做到围挡作业、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清扫洒水、喷淋抑尘、严禁抛洒、图牌公示,推进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管理系统建设,打造“智慧工地”信息化平台,提高工地、站场、道路扬尘管控工作水平。推动PM2.5浓度、空气优良率、降尘量三项指标的显著改善。

扬尘管控部门职责边界清晰。今年是蓝天保卫战决战决胜的一年。为了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我市对各个部门的扬尘管控职责更加明确。《方案》指出,各县区和功能板块将负责本辖区内工地、站场、道路等扬尘污染治理的全面管控工作。住建局部门负责市区内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监管工作。城管局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开山采石场扬尘管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降尘考核工作,会同住建、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夜间施工证明备案管理,依法对违规在夜间施工的企业进行处罚,对在各项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部门和县区职责明确后,市民如果发现扬尘问题,可以根据这个职责投诉到相关部门。

重点任务清晰化。今年,我市实施扬尘重点攻坚主要集中于重点交通基础设施沿线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问题,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县区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拆除工程扬尘管控问题,重点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建筑工地污染问题等。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我市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性质恶劣的,将在信用、税收等方面加大惩处力度。此外,今年我市将每月对降尘数据进行通报,同时要逐步扩大降尘监测点位,后续逐步实现所有乡镇/街道降尘监测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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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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