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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检方快捕快诉网售野生动物制品系列案
2020-03-02 09:53: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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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杨占厂 李澄澄)3月1日,记者从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于2月25日依法对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系列案的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而在此前的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定。

据检察机关介绍,2015年开始,山东潍坊市临朐县的王某(另案处理)通过经营奇石馆和淘宝店铺销售海龟制品,后在前往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寻找货源的过程中,先后认识了被告人伍某某、许某某、吴某某,并互留了电话和微信。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伍某某、许某某和吴某某通过微信与王某联系交易,通过物流,王某先后从该三人处分别购买海龟标本20只、5只、19只。同时,王某通过自己经营的淘宝店铺和微信,向连云港及福建等全国多地销售海龟制品。

2019年3月,我市公安机关在巡查时发现景区有人经营“海龟壳投币祈福”项目,立即展开调查,同年3月底,发现了海龟制品的出售人王某,并立案侦查。在侦查环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手机、网络交易和支付平台等进行取证,同时针对查获的海龟标本进行种属鉴定和价格核定,力求依法快捕快诉。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海龟为“海龟科”物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今年1月15日,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对王某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经调查,又相继抓获伍某某、许某某和吴某某。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连云港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快捕快诉,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伍某某、许某某和吴某某3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此外,公安机关正对王某的下线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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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贾晓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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