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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警方多措并举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2019-11-30 15:48: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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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30日连云港(通讯员 袁青青)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东海县公安局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全力打好“五大攻坚战”,全面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宣传篇

  通过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企业、驾校、农村、学校等,对重点企业、驾驶员、学生、农村人员等开展宣传。通过开展交通知识宣传、宣读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喷涂墙体标语等方式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安全提醒,营造良好氛围。重点宣传酒驾醉酒毒驾、超员、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切实增强货运驾驶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让他们充分意识到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必要性,为百日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019年11月29日上午,房山中队民警张学芝走入房山小学给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实践课,民警用诙谐通俗的语言给学生们讲解,加强学生对于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同时给学生讲解了大量的交通案例,让学生不但要自己遵守日常交通法规也告诉家长们也要遵守,此次讲座受到了全校师生的一致赞扬。

  

  为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公路沿线村庄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1月29日,温泉中队进入石榴街道小里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宣传中,民警向村民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秋冬季出行交通安全常识,结合辖区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与村民分析事故的成因、后果,教育村民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民警向村民讲解日常出行的注意事项。在道路上行走应当靠边通行,过马路时要观察来往车辆确保安全通过;在公路上骑行电动车或者自行车,应当靠右侧通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出门不要乘坐超员车、载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等。

  

  为进一步提高货运企业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8日下午,房山中队民警走进辖区大江木业,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宣传活动中,中队民警根据自己日常工作经验向企业员工讲解行车过程中突出的安全问题,特别是大货车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并结合警示教育画报,把事故现场的画面展现在企业员工和驾驶员面前,通过视觉冲击和真实事故案例背后的故事引起企业员工的高度重视,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同时,呼吁企业员工和驾驶员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开车、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为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8日下午,车管所民警走进友联驾校对驾校学员及教练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使广大初次领取驾驶证的新手紧绷安全这根弦,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杜绝和减少交通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近日,石湖中队民警深入走访辖区石湖搅拌站进行交通文明安全宣传,宣传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和日常出行安全常识。提醒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安全文明出行;通过以辖区事故案例警醒大家有效的去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在宣传活动中,民警还向大家发放了“文明交通手册”及“至广大驾驶员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近日,青湖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街道,通过发放及张贴安全宣传资料,呼吁辖区居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文明驾驶,坚决抵制酒驾或超载等违法交通行为,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查处篇

  加大对两客一危”车辆特别是外省籍车辆、57座以上大客车、重中型货车、工程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面包车、载两人以上和60岁以上老年人驾驶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查处。严打严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开展“百吨王”车辆进行强力查处。

  

  2019年11月29日16时5分,牛山中队接上级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苏G55XX的大型客车沿晶都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车内人头攒动,疑似超员,要求水晶城岗亭进行查处。执勤民警王常兴立即带领队员上路设卡拦截,16时13分将该车查获,发现该车核在29人,实载34人,超出核载5人,该车驾驶员王某(男,46岁,东海县桃林镇人)对自己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驾驶员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11月23日晚上,桃林中队民警陈清带领辅警在桃林镇辖区陈栈路口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鲁Q0F6XX重型半挂牵引车装满沙石,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为49000KG,实测值为112000KG,超载100%,该车驾驶员乔某(男,33岁,江苏省新沂市人)对自己超载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等待进一步处理。

  

  11月28日,双店中队民警在236省道-14公里处开展午间查处酒驾行动。下午4点多,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号牌的手扶式拖拉机沿236省道由东向西驶来,民警上前检查时,闻到司机颜某(男,55岁,双店镇人)身上散发着酒味,于是带他到路边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5.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颜某因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无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记满36分,暂扣6个月,罚款1400元, A2驾照也将被降为B1。

  救助篇

  对辖区重点路段强化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在全力完成日常巡逻执勤任务的同时,加强为民服务力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11月28日,牛山中队民警刘宇杰带领辅警在晶都大道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路中央。见状,立即上前细问车主后才知,原来车辆没油了,导致无法紧急启动,走不了了。考虑到该路口车流量较大,车辆通行情况复杂,于是主动帮车主将车推至加油站加油。

  

  11月26日16时许,白塔中队民警傅锐带领队员在张曲公路日常巡逻时,在行驶至张湾乡谷丰路段处,发现前方一辆三轮电车侧翻在路边,车里面的人员正在试图往外爬,执勤民警见状,立马上前进行救助,发现一名老人、一个孩子被困车中。情况紧急,民警当即打开车门把孩子抱了出来,又把老人搀扶了出来。经询问,老人孩子身体并无大碍,不需要到医院检查治疗。然后,民警及队员们合力将车辆拉了上来。

标签:宣传;驾驶员;中队民警
责编:郭玲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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