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8日连云港讯 2019年07月07日下午,海州分局洪门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新海路新海桥有名女子坐在桥下石墩上一直在哭,有自杀的倾向。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洪门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新海桥以后,民警通过观察迅速找到当事人潘某,发现潘女士当时正站在新海桥下的一根石墩子上,下方就是宽阔的玉带河。情况紧急,所长刘树鸿当机立断,一边与当事人搭话控制当事人情绪,一边安排民警陶东东立即向市局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请求应急管理部门支援。
刚开始的时候,当事人情绪激动,大声哭泣,一直拒绝与民警进行沟通,民警便耐心与当事人“套近乎”,试图打开当事人的话匣子,稳住当事人的情绪。民警先是向当事人询问她的个人及家庭情况,之后向当事人承诺将会尽力帮助其解决面临的困难,劝导其不要轻生。在经过近十五分钟的努力后,当事人终于说了第一句话“我不想活了”,听到这句话以后,民警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但同时也发现,当事人终于愿意与民警进行沟通了。民警抓住机会,紧接着问当事人到底遇到了什么想不开的事,但当事人再次拒绝回答。时间就是生命,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刘树鸿所长让民警陶东东继续与当事人沟通,同时果断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准备救援,以防万一当事人跳河能够在第一时间开展营救。在应急救援人员下桥到达河边救援位置后,民警心里有了底,开始大胆尝试接近当事人,但当事人所在的石墩空间非常狭小,只能容纳两三个人,且只能通过一面三米高的砖墙攀爬上石墩。民警陶东东不顾个人安危,果断爬上砖墙,这时当事人情绪再次激动起来,对民警说:“你不要过来,再过来我就跳下去了”,陶东东对她说:“大姐,你要是跳的话我必须陪你跳,这是我们的职责”。当事人一听民警这么说,明显有所动容,并开始和民警倾诉。
民警陶东东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到,当事人因与丈夫发生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之后非常伤心,进而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民警在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之后,观察到当事人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抓住时机坐到当事人旁边,一方面能够防止当事人跳河自尽,另一方面能够进一步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倾听当事人的困惑与苦恼。经过民警不断地劝说之后,潘女士终于打开了心结,在民警的搀扶下爬下了高高的石墩。
人终于救下来了,在场的所有人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民警与其家人的联系后,潘女士的家人也来到了洪门派出所,并紧紧握着民警的双手对民警表示感谢。民警陶东东告诉他们发生家庭矛盾要互相多沟通,不要采取过激的方式,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保证家庭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