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日讯 连云港讯6月28日,立案庭法官运用远程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胡某与被告王某原系朋友关系,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于1999年6月向原告借款64820元,同日王某向胡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到胡某现金陆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借款人:王某”。被告借款后,便举家搬迁到北京,不再与原告联系,一时杳无音讯。2019年4月,原告通过他人得到被告消息,电话联系上被告后,被告称其无钱还款。原告无奈之下提起诉讼。案件到达立案庭,在履行完毕送达程序后,被告称人在北京,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立案庭法官经过甄别,认为借款事实虽然经过将近20年,但是仍然有很大的调解可能。经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进行远程调解。
通过添加当事人微信,立案庭法官告知原、被告远程调解运用的小程序和操作方法。在立案庭法官的主持下,6月28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书记员通过远程调解系统,将调解笔录展示给双方当事人,并完成了电子签名。至此,一起原本费时费力的借贷案件,通过法院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终于得以高效、圆满地化解,得到原、被告的一致称赞。
文/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