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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债务催讨 连云港严惩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
2019-06-11 13:03:00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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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漆喷字、大喇叭放录音、堵锁眼、泼大便……近年来,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此,我市不断加大对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据检察机关介绍,“软暴力”是指暴力、威胁色彩虽不明显,但实际是以组织的势力、影响和犯罪能力为依托,以暴力威胁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的手段,属于《刑法》第294条第5款中的“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

  在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区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张某、于某、孙某甲共谋开赌场并抽水牟利,各自召集人员参赌,并找来吴某、李某某参与赌场管理。为盘活赌场资金,又找来周某、孙某乙在赌场放高利贷。

  在赌场解散、向被害人陈某索要该高利贷债务过程中,张某、周某、孙某乙逐步形成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自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8年4月18日,在张某直接参与或授意下,到陈某家用红漆喷涂讨债文字、用大喇叭在公共场所播放讨债录音,逼迫陈某以到父母家撬锁、堵锁眼、带幼儿脱离爷爷奶奶等方式,逼迫陈某的父母代为偿还赌债。周某、孙某乙长期贴身跟随、同吃同住非法拘禁陈某,同时还非法侵入住宅等。

  连云区法院最终以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对被告人周某、张某、孙某乙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6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刑罚。其他几名参与开设赌场的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刑罚。

  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中,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李某、陈某某、徐某、赵某、刘某在放高利贷期间,相互交叉纠集使用暴力,强行向借款人索要虚高“债务”“保证金”“服务费”。多次对借款人及借款人的亲属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先后多次采用泼大便等“软暴力”威胁、恐吓他人。近日,灌南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今年4月,全国扫黑办公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将常见的“软暴力”行为进行了画像式列举,为执法人员破解基层执法难题提供了法律武器。(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丁辉 左飞)

标签:暴力;赌场;被告人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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