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袁青青 杨百洋)东海一男子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到半年,还在实习期,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塔中队民警当场查获,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5月22日晚,东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塔中队设立检查点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晚上21时30分左右,一辆苏E牌照的小型汽车行驶缓慢,行迹可疑,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发现车内有酒味,随后对驾驶员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确定驾驶员检测结果为2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驾驶员王某持有的C1证初次领取时间为2018年10月,还未通过实习期,属于实习期内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该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时,公安系统内显示该车违章起数33条,记分90分,罚款金额多达3500元,并且该车辆早已脱审脱保,属于典型“违章王”车辆!据驾驶员王某某交代,车是从朋友那借来的,晚上和朋友喝了点酒,之后准备去河边钓鱼,车上渔具、帐篷一应俱全,没想到在路上被交警查获。而实习期内酒驾的行为则意味着他的驾驶证将被注销,需要重新报名考试。“早知道会导致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肯定不会喝酒的,现在想想真后悔!”王某说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实习期饮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车辆也予以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