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及时足额将2019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定额补助148.6万元划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现专款专用。
据了解,灌南县为切实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有效衔接,落实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医疗保障工作,该县落实“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到10个百分点”的政策,进一步减轻困难人员医疗费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该项资金根据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数量,按照2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补助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通讯员 惠康拯 尚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