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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即日起实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
2019-05-09 09:3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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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9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根基 金涛)今天上午,连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新闻通气会,即日起,交警部门实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违法行为人数量过多的单位,交警部门还将约谈单位安全负责人并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文明办。通过加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管控力度,全面提升我市道路交通文明程度。

  据了解,一直以来,行人、非机动车都存在交通违法成本低、危险系数高、“易发现难查处”等问题。今年1至4月份,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35864起,其中,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19262起、逆向行驶14738起、闯红灯1830起,行人闯红灯134起。

  全市交警部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本着 “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执法理念,结合我市当前创文热潮,在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实行抄告制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将被抄告至单位、社区、学校,特别是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和在校学生。

  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定期从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中,挑选典型违法行为人,将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情节等信息制成《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抄告记录单》,邮寄或送至违法行为人的所在单位;对于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执勤交警将带其至派出所核实身份;若一个单位的违法行为人数量过多,交警部门将约谈相关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并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文明办。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常见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是,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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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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