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宋直静)鸟类是害虫和鼠类的天敌,是人类的好朋友。为切实加强海州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力度,从源头遏制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鸟类行为,规范相关从业者鸟类经营活动,增强广大商户爱鸟护鸟的保护意识,近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牵头组织派出所向辖区鸟类经营户发放《规范鸟类经营行为告知书》。走访过程中,民警结合近期侦办的几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向鸟类经营商户进行释法说理,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不捕杀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营商户们表示赞同和支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民警讲解宣传自身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后坚决抵制经营珍贵、濒危野生鸟类,为鸟类资源保护撑起保护伞。
据悉,下一步,海州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将进一步聚焦主业,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公园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斩断非法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濒危鸟类利益链,形成从严打击的高压态势,保护好海州地区良好生态资源,守护好青山绿水、鸟语花香。
警方提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常见鸟类主要有画眉、八哥、鹩哥和鹦鹉等(国家公布的54种养殖技术成熟且大规模人工繁殖的虎皮鹦鹉,牡丹鹦鹉、鸡尾鹦鹉、文鸟、喽喽(芙蓉鸟),禾雀,梅花雀等种类除外,但需提供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如画眉鸟虽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但其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猎捕、杀害和收购、运输、出售画眉鸟均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