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遭遇车祸死亡,肇事者逃逸分文未赔,成绩优异但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姐妹面临辍学,检察机关提起司法救助,并和相关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这起司法救助案近日获评第二届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十大典型案例提名奖。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到,去年我市司法救助案件333件,发放1122.3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8年7月,高三学生周某的母亲因遭遇交通肇事死亡。周某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周某还有两个妹妹,一家5口住在某单位两间低矮破旧的宿舍里,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案发后,77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逃逸,分文未赔,成绩优异的周某三姐妹面临辍学窘境。灌云县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司法救助,为三姐妹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并根据该院创设的“1+10+1”多元救助机制,协调灌云县四队镇和学校为三姐妹申报了低保,减免了学费、食宿等费用,还邀请心理专家进行心理疏导,发动全体干警捐款捐物,联系爱心企业家对三姐妹进行结对帮扶,直至大学毕业。通过经济救助和社会多元帮扶,彻底解决了三姐妹的后顾之忧。
该案在关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的多元救助经验,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借鉴意义。灌云县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创设的“1+10+1”多元救助机制,强化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推广。
记者从市委政法委了解,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
我市去年总共有333件司法救助案件,有186件为帮助人民法院推动解决“执行难”的集中执行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823.35万元。其中包括发生于2017年3月24日的连云区BRT嘉瑞宝广场站醉驾案,致等信号灯的一家三口一死两伤,当时造成很大影响。
此案醉驾司机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损失95万余元,被告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院经调查,被执行人名下轿车残值较低,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在事故发生后还需要继续手术,且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无法享受国家医保,又无法工作,无收入来源,精神受打击,2岁的幼子尚需照顾,只能找到远在老家的母亲来帮其照料小孩,全家没有经济来源,四处借债,生活非常困难。连云区委政法委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0万元,帮申请执行人解决治病救困之需。(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乔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