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18〕58号、《海州区关于开展散葬乱埋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18〕43号文件要求,将对全镇散葬坟进行平迁。
一、平迁坟范围:板浦镇域范围内所有散葬乱埋坟墓。
二、安置地点:中正公墓区、永平安息堂。
三、迁坟手续:被迁移坟墓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签订相关协议手续。
自公告之日起,坟主亲属在一个月内到所在村(居)登记,逾期一律视为无主坟处理,由所在镇村(居)组织就地平坟深埋,不留标记。
特此公告
海州区板浦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