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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纪委“早、重、严、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018-12-12 14:5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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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2月1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潘家栋)近年来,灌云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早、重、严、责”四举措,突出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突出抓早抓小,下好监督“先手棋”。把谈话提醒、函询、诫勉谈话、责任制约谈、监察建议、组织处理等抓早抓小的手段贯穿于纪律审查全过程,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早纠正,并针对具体情况采用谈话提醒或诫勉谈话措施。今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谈话提醒179人次,诫勉谈话77人次。

  把握重点环节,精准查找“原病灶”。聚焦农村集体“三资”、涉农专项资金、征地拆迁、扶贫领域和环保整治等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村”“重点问题”,采取异地交叉、集中筛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不定期召开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集体研判,及时研究和指导线索处置,把好处置关。今年来,全县共梳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43条,转立案31条。

  坚持快查快结,绷紧纪律“高压线”。 建立健全乡镇纪委工作机制改革制度,整合凝聚办案力量,有效破解力量分散、人情干扰问题。同时,结合工作需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聚力查办大案要案。完善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强化责任担当,把好问责“风向标”。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实行“三提醒双反馈一问责”模式,以静态提醒和动态记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责任清单化、履责留痕化。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督促整改、严肃追究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今年来,县纪委对落实治党管党主体和监督责任不力的29名单位和部门责任人严肃问责,给予诫勉谈话20人,立案查处9人。

  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40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56人次,占比62.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7人,占比28.7%;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人,占比1.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8人,占比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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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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