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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把监察职能延伸镇村“最后一公里”
2018-08-28 10:1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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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8月28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杨甜)如何监督基层公职人员?7月上旬,东海县牛山街道、石榴街道、白塔埠镇的监察员办公室挂牌成立,让监察监督全覆盖在基层一线有了落脚点。在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中,该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场、街道、开发区)派出三个监察员办公室,分片负责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工作。目前,三个监察员办公室全部都有信访件或问题线索在手调查,其中已立案1件,拟立案1件,正在初核5件。

  “开工就要履好职!目前,我们正全面梳理联系乡镇所有的监察对象。”东海县派出第二监察员办公室主任刘北山说道。

  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自成立以来,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监察员办公室的监察范围、职责和举报指南。认真梳理工作思路,完善日常工作台账,分为廉政教育、监督检查、监察建议、问题线索等模块,做到痕迹化管理。组织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座谈,积极掌握监察动向,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分片联系乡镇的监察对象底数,统一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工作的第一手资料。针对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摸清实情,排查廉政风险点,等等。

  “根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和省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不再保留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监察机构,原行政监察机构人员整合到乡镇(街道、开发区)纪(工)委;由县监委向乡镇(场、街道、开发区)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让监察覆盖‘最后一公里’。”东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按照省市“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原则,每个监察员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专职监察员1名,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纪(工)委书记及纪(工)委其他1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专职干部兼任监察员。

  监察员办公室不干涉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纪(工)委行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职权,履行监察职责,监察员办公室与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纪(工)委联合开展对党员、监察对象的日常监督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党员违犯党纪案例,由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纪(工)委立案审查,监察员办公室配合;监察对象职务违法案件,由监察员办公室立案调查,乡镇(场、街道、开发区)纪(工)委配合。

  监察员办公室根据县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对乡镇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其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授权或受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居(社区)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5类人员进行监察,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置。在开展调查工作时,可以独立行使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需要采取其他调查措施的,按程序报经监委批准后实施。

  “通过设立监察员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纵深层面拓展,解决了监督基层‘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东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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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罗佳文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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