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日前,连云港市司法局就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作出公告, 提醒相关人员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根据公告, 申请人应于2018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从网上提交。7月23日至27 日 (上午8:40-11:00,下午15:00-17:30),申请人前往连云港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海州区苍梧路36号振兴学生公寓院内3号楼409室)办理现场审核,同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据了解,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连云港市参加考试,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回本人户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