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截图_20240920153326.jpg
连云港赣榆一男子为搏眼球编造谣言换来12天“铁窗”生活
2018-06-10 11:2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童金德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6月10日连云港讯(记者 童金德)近日,一段微视频在连云港地区微信群内传播,视频内容显示一警车侧翻在路边田地,视频附有拍摄者旁白称,事故发生在班庄夹山,开车喝酒翻了。那么,真实的情况是如此吗?昨日,中国江苏网记者从事发地——连云港赣榆区警方处获悉,此视频所称的与事实严重不符,发布视频者因触犯法律为自己换来12天“铁窗”生活。

  中国江苏网记者了解到,6月8日中午,连云港市公安局赣榆分局班庄派出所民警在处警途中,为紧急避让一辆摩托车,致使警车侧翻到路下,造成一名民警、两名辅警轻微伤,摩托车驾驶员无伤。交警部门及时赶到现场开展事故调查,认定摩托车驾驶员负有主要责任,随后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事故发生后,有目击者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拍摄内容为“班庄派出所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小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内,这段视频很快在网络上传播开来。此事立即引起当地警方高度重视。6月9日凌晨,视频拍摄发布者、33岁的赣榆班庄镇男子王某某被警方抓获。王某某向警方交代,当天中午其酒后驾驶电动车路过事故现场,为博取眼球,捏造“班庄派出所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将该视频发给其微信好友,好友又将视频转发到“朋友圈”和微信群,由此扩散开来。

  “王某某未经核实就通过现场视频形式,在网上编造散布谣言,导致谣言视频在本地微信群广泛传播,产生较坏影响,误导了公众,严重损害了公安形象。”赣榆分局宣传部门负责人吴昊向中国江苏网记者称,赣榆警方随时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绝不会“护短”或者遮遮掩掩。不过,对像王某某这样故意捏造谣言损公安形象的人,公安机关也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绝不手软。据悉,发布视频者王某某因触犯法律,被警方以“编造散布谣言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

  “网络虽然是虚拟空间,但并不是法外之地。”吴昊警官最后提醒广大网民和网络运营者,要提高对网络社会的认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健康的网络环境。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虚构事实、编造散布谣言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标签:连云港赣榆;男子;编造谣言;“铁窗”生活
责编:戚阜生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