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9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召亮)“感谢,真的很感谢纪委的同志,是他们在我犯错误的时候及时纠正我,也是他们在我被处分之后继续关心我,让我知道纪律处分是为了‘诲人’而不是‘毁人’。”连云港市赣榆区一名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处分的回访对象诚恳地说。
2018年以来,为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效,赣榆区纪委对近年来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通过把握“三个坚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三个结合,确保惩教效果。注重区分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党纪政务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进行“精准”的回访教育。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准则,在回访教育中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治疗与矫正相结合、思想疏导和排忧解难相结合,及时准确掌握被处分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思想动态,适时帮助“问题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总结教训,积极开展工作。
坚持三查回访,确保评价客观。因人定方、对症施策,明确回访教育责任人,通过“三查”确保受处分人员评价客观。一查受处分人员的处分决定,看执行情况是否到位;二查所在党组织、群众对被回访者的反映和评价,看现实表现是否到位;三查被回访者的思想、认识、学习和工作情况,看“四个合格”是否落实到位。与回访对象共同分析其过去犯错误的根源,寻找改正错误的方法和途径,促使违纪党员转变思想,提高认识。
坚持留痕管理,确保工作实效。将回访教育内容确定为听、答、评、宣四个方面。即听取回访对象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对所犯错误的认识以及关于整改情况的陈述;对回访对象关于其所受处分存在的疑问进行答复;组织回访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对其进行评价;对回访对象进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讲。及时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形成“一人一档”的台账管理模式,真正做到回访教育有迹可循、过程清晰可见、效果明显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