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讯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连云港市第十四届社科评奖活动已经启动。根据新修订的《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在奖励数量上,各奖次定额总数由“110项”扩容为“不超过130项”。
连云港市社科成果奖是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而设立的市人民政府奖,是我市社科界的最高奖项。自1986年评奖工作开展以来,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受市政府委托已组织开展了13届评选,评选表彰了一大批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有效地提升了我市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研究、服务地方发展的积极性。目前,我市第十四届社科评奖活动已经启动。
在奖项设置上,增加了“各等级分为基础研究成果奖和应用研究成果奖两类”内容;在奖励数量上,将原办法中各奖次定额的表述改为设上限的表述,总数由“110项”改为“不超过130项”;在评审标准方面,新《奖励办法》将普及类成果并入应用研究类成果里进行评审;在申报资格方面,列举了一些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特殊情况,在源头上减少了无效申报的数量。
社科评奖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是我市社科界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市社科联将发挥评奖的导向作用,保证评奖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动社科工作多出思想、多出成果、多出精品。
社科评奖工作中,成果的评审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说是一个方向标,决定了是否能充分发挥评奖的导向作用,能否将对连云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社科成果评选出来。
那么,我市社科成果的评选标准是什么呢?据介绍,如果是基础研究类成果,那么应当在理论上有所建树,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填补本研究领域的某些空白,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如果是应用研究类成果,则应当在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上有所突破,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黄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