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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故划伤3辆车 赔偿损失3777元还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8-05-24 11:07: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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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5月24日讯 常言道:“小酌怡情,酗酒伤身。”因为有些人喝多了酒,就控制不住自己,容易惹事。近日,吕某因酒后无故划伤他人车辆构成寻衅滋事罪,被连云区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9月29日22时许,吕某酒后至连云区某饭店门口,用钥匙无故将李某停放的凯迪拉克轿车、朱某某停放的沃尔沃轿车、王某某停放的铃木轿车划坏。经认证,上述轿车直接损失共计人民币377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任意毁损他人财物价值3777元人民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查明,吕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积极赔偿了3位车主的经济损失且取得了他们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庭审中,吕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悔恨自己不应该酒后冲动,不仅要赔钱还要接受刑事处罚。(徐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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