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花日薪150元请了个护工 护工身兼两职引纠纷
2018-04-20 16:0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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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0日讯 日前,连云港市民李女士和聘请的护工发生纠纷。原来,护工在她没有允许的情况下,照顾她的家人后,还兼职照顾其他病患。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进城表示,家属在聘请护工前,需签订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3月初,家住海州区的李女士亲属住院后,聘请了一位护理人员,可没想到,在李女士探望亲属的过程中,她看见这位护理人员同时也在护理隔壁病床的其他病患。

  “亲戚住院,子女因为都忙,所以想请一个能24小时照顾他的人。”李女士说,聘请护工的时候,因没想过她还会兼职照顾其他病患的问题,所以没有约定,而价钱也按照一天150元的价格支付,主要是负责端水送饭、按摩翻身、夜里陪护等“保姆活”。她还表示,亲戚年龄较大,随时可能发生危险,这就需要有人24小时看护,如果发生痰卡喉等危急情况,可以及时通知医生救援。

  因李女士的要求,护理人员无法做到,所以李女士结清了一个月的工资后,不再聘用该护理人员。可护理人员工作了35天,她要求李女士支付最后两天的费用,李女士考虑护理人员身兼双职,所以不愿意支付最后两天的费用。

  为此,记者联系了江苏维尔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进城表示,不少病人家属在聘请护工时,双方之间很少就各方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这样护理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双方的权利义务很难确定,也容易产生纠纷。他建议病人家属,尽可能从家政公司聘请护工,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出现问题,也便于解决及维权。如果是自己聘请,家属在聘请时也应就护理人员的价格、护理内容、护理时间等签订书面协议,这样出现问题时也有解决问题的依据,避免纠纷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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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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