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多措并举直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中国江苏网3月2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张涛)灌云县纪委监委“火力全开”迅速行动,发信号、早提醒、出实招、用狠劲,将整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纳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和巡察工作重点,坚决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发出红色“预警”。大力宣传县纪委、县监察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信心和决心。一是通过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督促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主动交代涉嫌涉黑涉恶问题的通知》,让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限期在2018年3月30日内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二是组织全县近1.7万多名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进行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申报,并作出本人及近亲属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方面的承诺。三是开通举报专区专栏,公开举报电话、信箱,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监督、举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努力打造形社会关注、群众关心、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的格局。截止目前共收到反映有关问题的电话(来信)等16人次。
把准脉搏、明确重点,严查涉黑“靠山”。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惩治重点领域和方向是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特别是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资产、行贿受贿、权钱交易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问题。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坚决惩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不力的问题。
协调配合,切实履职,张开联动“抄网”。一是与加强与公安、水务、交通、国土和检察机关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协同办案机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结果反馈制度,及时互通、共同研究。截止目前,共接到公安转交的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8条;二是结合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入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黑恶势力以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汇总处置,目前共摸排问题线索10条。三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利器,规范线索处置,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严肃处置,快查快结,确保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