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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卫监所被确立为全省首批中医药监管试点单位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稽健康   2018-03-20 15:12:00

  中国江苏网3月2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稽健康)近日,东海县卫生监督所被全省确立为中医药监管试点单位。这是在国家行政执法监管体制面临重大改革的大背景下,该县在被确立为全省首批执法全过程试点单位之后,继而,又被确立为全省首批中医药执法监管试点单位。

  2017年7月1日,我国《中医药法》正式颁布实施,为保证《中医药法》的顺利实施,该县从去年以来,相继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贯彻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法》新法实施,大力促进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东海县卫生监督所还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了省、市举办的《中医药法》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学习天津卫生监督所开展《中医药法》的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并利用早会,组织卫生监督员学习《中医药法》,对《中医药法》宣贯成效和执行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分析基层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具体问题。通过集思广益,情况反馈,综合分析,及时总结经验,为该县今后开展中医药执法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该县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东海县卫生监督所积极强化舆论引导,牢固树立“大健康”和“大卫生”意识,多措并举塑造“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良好社会形象,不断提高全体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积极邀请省、市、县的法律专家来我县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切实掌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业务技能,强化日常监督,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录入省平台及国家网,接受上级监督考核,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数据,接受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监管。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做好“双随机”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积极调整监管工作方向,认真做好事中和事后监管工作,并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规范行政行为,在创卫期间,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四小”行业的监管,多次联合县公安、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县水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不断巩固创卫工作成果,获得了全省“基层卫生监督先进单位”的荣誉,韩连强和杨立东分别获得全县“法制建设”先进个人和“十佳行政执法标兵”称号。

  东海县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出台,为我县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带来难得机遇,显示出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的决心和魄力,也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的范围。下一步,县卫生监督部门将在市、县卫计委的领导下,以此为契机,不断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卫生监督员中医药法律法规的培训,逐步形成对中医药卫生监督的法制思维,强化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监督,努力使全县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走在全省、全市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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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