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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每年领960元?假的!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3-08 10:08:00

  中国江苏网3月8日讯 “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因为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近日,一条所谓的“重要通知”在微信朋友圈中流传,有的连云港市民看后转发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有的市民发出疑问是否确有此事。

  这则“重要通知”信息中还说———“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

  这条看起来有板有眼的信息,让一些市民尤其是老人信以为真。家住新浦街道万润社区的秦阿姨就从家里翻箱倒柜找到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带上手机里转发的信息,来到社区居委会咨询真假。

  “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政策出台后,早已通过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市民可以在网上搜索获得相关信息,大家不要信谣,更不要传谣。”市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处主任蔡廷银表示,所谓的“7月1日起的时间节点和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纯属子虚乌有。

  蔡廷银介绍,我市按照国家规定,现行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特别扶助制度有: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我市严格兑现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并建立健全扶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农村年满6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每人每月80元,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

  目前,我市实行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政策,一个人标准是2400元。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这项惠民政策目前已覆盖所有原市属企业未改制、改制、破产、关闭、倒闭、停产、停业企业以及原市属企业改制前后解除合同的全部退休职工,全部纳入市级政府财政负担范围。

  那么,这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该如何领取呢?蔡廷银表示,居民凭“三证一簿”即:《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身份证、退休证以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社区填写一次性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请表,“社区进行初级审核后,把相关证件上传,最后由市属进行统一的核实和查证,再从系统进行发放。”

  蔡廷银表示,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在我市落地执行后,我市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工作方案》,其中就完善了奖励扶助政策制度,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进行衔接。

  根据《方案》,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按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及时领取的,可以继续申请领取。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2016年1月1日起,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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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