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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卖87万余元疫苗 灌云“疫苗贩子”获刑5年半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2-24 09:48:00

  中国江苏网2月24日讯 近日,由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宗某某非法经营疫苗案一审宣判。宗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不但获刑5年6个月,还被处罚金30万元。该案为“山东非法疫苗案”系列关联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自称某医药公司业务员的宗某某,是灌云县一名“疫苗贩子”。2013年以前,宗某某在当地经营一间保健品门市,主要销售保健器械、减肥胶囊等。后因效益不佳,宗某某在无任何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开始倒卖各类疫苗。

  宗某某利用自己曾做过医药代表,与当地及周边乡镇卫生机构医护人员熟悉的关系,通过电话、QQ、宣传单等方式,联络多位疫苗非法经营人员。

  他以比正规渠道疫苗便宜50%至60%的价格向外推销,然后根据下游买家订单,通过QQ群联系上游卖家发货。收到上家发来的疫苗后,再把疫苗重新包装,通过快递、客运带货等方式加价发给买家,从中倒卖牟利。

  2013年2月至2016年3月,宗某某多次与山东庞某等多人进行交易,先后购买并销售乙肝疫苗、水痘疫苗、狂犬疫苗等多种疫苗,非法经营数额共计87万余元。案发后,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侦破工作,宗某某于2016年3月22日向灌云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在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对案件涉及的交易记录、银行明细以及上下线之间的QQ聊天记录等都进行了认真复核,并根据案情需要,列出详细补查提纲,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过核实,宗某某犯罪数额由最初公安机关认定的91万余元,变更为87万余元。

  2016年12月16日,灌云县检察院以宗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向灌云县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5月5日,灌云县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宗某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日前,法院认定宗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做出一审判决。宗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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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