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亲生母亲卖子求财 民警奔波多次将其抓获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金丹丹 孙烁为   2018-02-10 05:10:00

  中国江苏网2月1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金丹丹 孙烁为)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可女子郭某竟然卖子求财。2006年将刚生下来的女儿卖给他人,换得1万元;2011年,又将刚生下来的儿子以3.9万元卖给他人。2013年1月,郭某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缓刑期间,郭海霞未按规定到当地司法所报到。2016年1月,郭海霞被东海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被东海县公安局网上追逃。东海警方几经波折终于将郭某抓获归案。

  两次卖孩子获得4.9万元

  郭某今年43岁,安徽省砀山县人。20年前,在东海打工的郭某经人介绍与东海本地人颜某相识,两人此后一起生活,并育有一儿一女,但两人一直没有注册结婚。2005年,郭某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因家庭经济困难,郭某不打算要这个孩子。就在她把这个消息告诉老家姐姐的时候,姐姐表示可以把孩子生下来给她,并给郭某一定报酬。2006年2月,刚生完几天还没出院,郭某、颜某就以1万元的价格把女孩卖给了姐姐。

  2010年,郭某发现自己又一次怀孕,有了第一次卖女儿的经历,郭某和颜某这次想都没想,就打算把孩子生下来。并经人介绍,联系到了买家。2011年2月,郭某、颜某将生下来的男孩以3.9万元的价格再次卖给他人。

  郭某因贩卖儿童罪被判刑

  2012年下半年,东海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颜某、郭某涉嫌拐卖儿童。接警后,东海警方迅速出击,经过调查和蹲守,在位于东海县石榴街道颜某的家中将颜某、郭某当场抓获。两人对犯过的罪行供认不讳。

  2013年1月,颜某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颜某在服刑期间因病去逝。2015年,还在缓刑期的郭某因未按规定到当地司法所报到,于2016年1月被东海县人民法院撤销缓刑,被东海县公安局网上追逃。

  民警多次走访郭某老家寻找线索

  郭某自1998年从安徽省砀山县来到江苏省东海县,户口仍在老家,民警去郭某老家得知,当地派出所已将郭某列为空挂户人员,并注销其在当地的户口,郭某成了无户口人员。郭某逃走后下落不明,两年来民警一直寻找郭某行踪。在没有掌握郭海霞的具体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追逃工作面临了很大困难。

  2018年以来,东海警方又多次前往郭某的老家安徽省砀山县进行调查走访,但仍旧没有收获。1月28日,民警再次来到郭某的老家进行走访,为了打消当地村民的疑虑,民警灵机一动,转换一种询问方式,以郭某的子女在江苏没有户口,需对郭某本人进行走访为由,打听郭某的去向。村里人都说不认识郭某,走访了两个小时后,当民警询问一位老人时,老人将民警带到了郭某老家。然而,这里的房子已经长满了野草,落叶在门前铺满了厚厚一层,斑驳的红木门上挂着锈迹斑斑的锁链,很明显房子已经很久没人居住过了。追逃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

  郭某漂白身份改嫁他乡 民警将其抓获

  民警没有灰心丧气,转而继续向周边村民打听情况。一位知情的村民告诉民警,郭某在两年前回来时嫁到邻镇了。民警便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求助。在当地派出所的帮助下,民警最终查询到郭某信息,但是此时的郭某已改名。

  民警果断来到郭某登记的户籍地址,见到民警,郭某面露慌张,整个人都已僵住,她显然没有想到,已经改名的的她最后还是躲不了法律的制裁。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正义的法律面前,郭某最终只能选择认罪服法。

标签:

责任编辑:戚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