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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赣榆区获得国家生态县“金”字招牌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徐璐 姚绍庄   2018-01-26 03:03:00

  中国江苏网1月26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徐璐 姚绍庄) 近日,国家环保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发函认定连云港市赣榆区达到了国家生态县指标要求,通过考核验收。近年来,赣榆区根据国家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总体部署和要求,主动适应环保新常态,以创建国家生态区为目标,唱响绿色发展主旋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好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切实提升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摘取国家生态县“金”字招牌,是赣榆区先后获得省文明城市、省园林城市、省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县(区)等一系列荣誉之后,再次获得的国家级荣誉。

  天更蓝。发展中,赣榆区始终坚持“环保是最大的民生”工作理念,“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既抓好当前,又顾及长远,坚定不移地走经济与环境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守环保“底线”和生态“红线”,从源头上杜绝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从源头管控入手,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努力让天空蓝起来。

  地更绿。大力推进沿海防护林、绿色通道、退耕还林、农田林网等重点工程建设进程,全区基本形成了“沟渠路道林网化,山区观光林果高效化,单位村庄园林化,镇街驻地长青化”的城乡绿化新格局。

  水更清。编制完成《塔山水库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上游污水截污治污、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入库河道生态治理三大工程,农村面源污染及入库河流的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水资源管理指标效果良好。

  更宜居。围绕国家生态区建设目标,编制实施《赣榆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生态区创建5个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城乡农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强化出水水质监测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3.7%。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基本形成“村日常保洁,镇收集压缩,区转运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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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