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汽车内乱摆乱放 连云港3名车主遭警告处理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8-01-18 09:50:00

  中国江苏网1月18日讯 “同志们,以后不要再挂挂件了,否则被罚款50元。”最近,一条车内挂挂件罚款50元的信息在各微信群里广泛传播,车内挂挂件真的会被罚吗?昨天,笔者从连云港交警部门了解到,在车内乱摆乱放物品影响视线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汽车内乱摆乱放的现象,交警部门也开始进行检查和整治。16日下午,短短20分钟时间,民警就对3起在车内乱摆乱放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警告处理。

  16日下午3时许,笔者跟随执勤民警来到瀛洲路汽车南站附近,对来往车辆进行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不少轿车里都摆放着各种装饰物品。5分钟后,一辆写着“连云港—常州”的大型客车被执勤民警拦下,原来,在这辆大型客车的驾驶室内摆放着水杯、纸巾等各种杂物,民警当场对司机进行了警告。没过两分钟,民警又拦下了一辆白色小轿车。“这辆小轿车的后视镜上挂着挂件,仪表盘上摆放着毛绒玩具,这样严重影响了车主的视线,属于违法行为。”民警介绍。据了解,仅20分钟的时间,就有3辆车被查,其中两辆车车前有乱摆乱放现象,还有一辆车的后面放有毛绒玩具。

  车主在车上挂些红色中国结、“出入平安”牌,在车内放一些毛绒玩具等已司空见惯。交警支队海州二大队民警杨鹏说,悬挂在前窗、后窗或侧窗的饰物,有可能挡住驾驶员透过车前左右后视镜、前窗中部后视镜观看路况的视线,容易引起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那么只要是在车内挂了挂件被看到就会被罚款吗?交警部门表示,要视妨碍视线程度、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标签:

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