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纪委对照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中国江苏网1月4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杨甜 徐杰)日前,东海县制定出台《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度执行,强化各级党组织责任担当,照单履责,把各项要求落细落实,有效深入推进东海县全面从严治党进程,。
制定责任清单。该县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分管工作,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具体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和责任部门,逐项制定贯彻措施和时序进度安排,可量化、可操作,责任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要求各级党组织制定责任清单、每位班子成员制定一份个性化清单,责任人对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各乡镇(场)、街道和县级单位的责任清单要按时报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落实责任清单。各乡镇(场)、街道和各部门建立责任清单落实全程记实制度,实现留痕管理,确保责任落实有据可查。通过履责记实方式,全面记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做到清单上有内容,落实上有行动。重要事项要有会议研究记录,约谈要有谈话记录,实现履责记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党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每位班子成员履责情况汇报,主要负责人逐一点评。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提醒;实行定期备案制。班子成员需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向同级纪委(纪工委)、县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备责任清单履行情况。
创新检查方式。开展自我评价。各乡镇(场)、街道和各部门每半年对责任清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着重评价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情况、推进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每年1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分别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和半年自我评价情况;实行季度督查。由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季度督查,突出问题导向,紧盯“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等重点,着力发现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淡薄,责任清单制度执行不到位;“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日常监督流于形式;责任清单挂在墙上,未落实到行动上;履行主体责任“空转”,未按时完成相关责任等事项,全面掌握责任清单制度执行情况;组织述责述廉评议。开展下级党政正职对照责任清单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纪委委员开展审阅,对履责情况现场提问,进行评议。及时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单位反馈,相关单位对反馈指出的问题要于10日内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规年底考核。每年年底在各乡镇(场)、街道和各部门开展自我评价基础上,由县委常委带队,对部分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把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制度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强化结果运用。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制度推行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根据《关于规范约谈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对年底检查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被检查单位,作为下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督办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对检查考核反馈意见中或者约谈中提出的要求整改不到位,或者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同时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将评议、约谈等情况及时抄送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