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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起可用积分兑换火车票 100积分等价于一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2-19 14:35:00

  中国江苏网12月19日讯 昨日,笔者从连云港火车站售票处获悉,12月20日起,成为铁路常旅客会员的旅客可以用积分换火车票了。旅客可以用身份证件办理“铁路畅行”会员,今后每购买一张火车票,都会获得车票价格5倍的积分。积分累计到一万后,旅客可以用积分兑换铁路部门指定的车票,如果旅客本人暂时用不上车票,也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但禁止用于交易买卖。

  据悉,年满12周岁的自然人,通过12306网站(含手机APP)、车站专门窗口等铁路部门提供的渠道,在主动申请并完成身份认证后,可以成为“铁路畅行”常旅客会员。其中,申请铁路常旅客会员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旅客成为会员后,每购买一张车票,积分数额为车票票面价格的5倍,如旅客购买100元车票,可获得积分500分。100积分等价于1元人民币。”连云港火车站售票处工作人员王娟介绍,需要说明的是,列车补票、到站补票、代用票、非实名制车票等暂不参与积分累积,凭借积分免费获得的车票,不能再次计入积分。旅客积分达到一万分,可以获得积分兑换资格,凭借积分,兑换铁路部门指定的车次车票。

  那么,积分超过一万后,如果旅客没有出行需求,会不会浪费?王娟说,可以转让给指定的受让人兑换车票,通过网站、自动售票机或窗口,在自己的会员账户里设置不超过8个受让人。积分在会员实际乘车到站后5日内自动进入本人账户,不能转让。需要提醒的是,受让人在添加成功60天(含当天)后生效。

  旅客成为会员后,积分会在会员实际乘车到站后5日内自动进入本人账户。积分自进入账户当日起连续12个月有效,到期未兑换的积分自动注销。积分兑换不可与其他支付方式混合支付。另外,积分兑换的车票不办理退票、变更到站业务。此外,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呈报不实信息;利用系统差错、故障或其他漏洞,造成铁路或其他会员权益受损,会员账户或被注销。如果有旅客将“铁路畅行”积分、权益或兑换车票等用于买卖或者交易,铁路部门有权对会员积分、会员账户作出相应处理,这也是为了杜绝倒票。

  至于凭借积分可以兑换哪些车票?笔者了解到,目前具体车次尚未公布。铁路部门表示,以12306网站实际查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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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