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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6宗地块挂牌出让 规划用于住宅和商业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11-23 09:49:00

  中国江苏网11月23日讯 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6块地分别是: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LTC2017-13#地块

  位于连云区连云新城海州湾路南、深圳路西。配建占地面积不小于5500平方米12班幼儿园一处。

  集中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每百户不小于30平方、实有房屋套内建筑总面积最少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用房,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并对外开放)。

  居住用地内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物管用房配建需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

  LTC2017-14#地块

  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南、民政局西侧。住宅每百户配套建设20至30平方米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每公顷建设用地宜建设不小于1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并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

  居住用地内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地块内配建一座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

  LTC2017-17#地块

  位于海州区龙浦路北、水杉树路东。出让起始价中不包含地块内建筑物价格,建筑物作价为人民币11000万元,按有关部门要求,本地块现状建筑物将予以保留,不得改变、拆除,相关竞买者需在该地块挂牌成交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海州区政府签订地块保留建筑物(作价11000万元)相关购买协议。

  LTC2017-18#地块

  位于连云区云宿路南、经七路西。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的公厕一处,并对外开放。

  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菜市场一处。

  物管用房配建需符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居住用地内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群众健身相关设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连云港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www.landlyg.com)进行。关于地块的详细信息,请浏览http://www.landlyg.com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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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