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赣榆区纪委找准三点确保纪律纪处分执行到位
中国江苏网11月9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召亮)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督查和协调沟通三项举措,确保所有违纪党员干部处分情况执行到位,着力解决处分执行难问题。
首先是建立制度抓规范,找准“立足点”。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区纪委审理室及时将处分决定送达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并下发《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告知处分决定宣布送达的期限和方式、归档手续及对工资、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建立处分决定执行督办制度。处分决定送达六十日内,相关单位填写《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执单》报区纪委备案。区纪委对未按规定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受处分人员、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未严格执行回执签收制度的,或者处理不及时、处分执行不到位的,下发督办意见书,要求及时作出整改。
其次是统筹协调抓督查,找准“切入点”。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每年年初,由各单位对照《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登记表》对上一年度本单位被处分人员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区纪委审理室备案。再由区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分别到组织人事部门和受处分人所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查看被处分决定是否及时归入人事档案、工资是否及时调整、评先评优和晋级晋职是否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执纪不到位、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安排专人督办限期整改,对处分决定不执行或不按规定执行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年以来,共对3家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再者是加强协作抓合力,找准“制高点”。一是部门联合,协作执纪。每年年初,由区纪委牵头,召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工作协调会,梳理上一年度党政纪处分执行规定落实情况,并部署相关检查工作;二是信息互通,及时执纪。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公安局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对未纪先法人员运用简易程序及时给予纪律处分,今年以来,共处分“破法”党员83名;三是积极沟通,及时指导。加强与基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跟班锻炼等活动对新进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及时进行业务培训,对基层纪检干部在纪律审查和处分决定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