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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下调0.2元/平方米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29 09:08:00

  中国江苏网9月29日讯 为切实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减轻企业负担,近日,连云港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就市区建筑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进行建设、铺设或者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凡本市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产生各类建筑垃圾的,均应按规定向连云港市工程渣土管理处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

  其中,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拆迁)按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较之前下调0.2元/平方米;道路、水利、管网等施工工程项目按4.5元/吨计征,较之前下调0.5元/吨。相关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鼓励所有工程项目实行建筑垃圾自行回填,促进垃圾产生减量化、处理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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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