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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满15年如何办理养老金待遇 有三种办法可以解决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21 10:35:00

  中国江苏网9月21日讯 今年就到了退休年龄,但自己缴的养老保险还不满15年,担心到时退休时无法领取养老金。近日,连云港市民周女士向市社保征缴中心进行咨询,询问自己的情况应该如何办理养老金待遇。

  周女士今年年满50周岁,她在一家企业上班,但其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5年,她听说如果未缴满15年的话,可能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因此心里有点担心,就向市社保征缴中心进行了咨询。

  据了解,像周女士这种情况也有不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180个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此,有的参保人员虽然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因自己累计缴费不满15年,无法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办法:

  首先,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6月30日之前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延长缴费5年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

  其次,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即2011年7月1日(含7月1日)以后参保并缴费的人员,必须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不能一次性补足。

  最后,参保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根据《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是年满60周岁,如果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补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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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