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江苏 > 连云港 > 关注连云港 > 正文

0

醉酒驾车 驾校教练被判处拘役3个月还丢了饭碗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07 10:41:00

  中国江苏网9月7日讯 身为驾校教练的孙某,为人师表更应遵守交通法规,却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教练车在道路上行驶,不料被当场查获。9月5日,记者从海州区法院获悉,孙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此外,他以后将永远不能再吃驾校教练这碗饭了。

  孙某现年49岁,持B1驾驶证,担任本市某知名驾校教练多年。今年3月29日晚上10时,孙某酒后驾驶教练车,沿海州区科苑路行驶,至科苑路与玉兰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抽血化验鉴定,孙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孙某表示因自己是驾校教练,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太自信了,当晚与朋友喝完酒后,出租车较少,打车困难,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法院认为,孙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案发后孙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态度较好,具有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

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