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工商局:不要轻信高额投资回报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中国江苏网9月7日讯 为了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传播途径,净化市场环境,维护金融生态,日前,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重点对全市的报纸刊物、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加强对没有许可的民间借贷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监测防控,从源头上切断非法集资广告。
电视、广播、手机等
重点媒介全面排查
据悉,本次专项排查清理活动将历时一个月,至9月底结束。首先,市工商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的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主流媒体无非法集资广告讯息。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的监测防控,遏制非法集资网络化、扩散化的趋势。
其次,将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测防控。重点监控没有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有权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证明文件的民间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涉农合作社组织、养老机构等发布的融资类广告,以及含有涉及“投资理财”、“金融互助”、“涉农互助”、“消费返利”等内容的融资类广告。
此外,将重点清理各类公开宣称保本保收益、承诺回报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倍以上的广告;严厉查处涉及对过往业绩作虚假夸大表述、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未作警示提示,或者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最后,将督促建立做好融资类广告审查制度。强化媒体自律责任,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对没有金融业务许可证或有权部门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一律不得制作和发布融资类广告。
认清非法集资的三大特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钱包鼓了起来,投资需求不断上升,部分犯罪分子抓住群众投资心理,以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导致群众多年积蓄“打水漂”,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非法集资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而且吸收资金大多不设门槛,一开始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金和利息,待投资者放松警惕,投入更多资金或者为其宣传从而吸引更多群众投资后,再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犯罪分子往往最终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或等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二是为给非法集资披上合法外衣,犯罪分子往往会编造虚假高回报率项目吸引大众眼球,如投资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认领即将上市股份等,之后以公司名义与集资人签订合同,提高自身可信度,以达到混淆视听的目的;三是犯罪分子经常以企业身份,利用发放传单、网络、报刊、形象代言等传播手段,夸大自身的经营规模,虚构美好前景,掩盖自身真实的实力,进行虚假宣传,一些群众误信虚假广告而投入大量资金,最后被骗。
不要轻信高额投资回报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高收益往往都伴随着高风险,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陷阱。”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我国法律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投资回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也可以作为大众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一个参考。
此外,还要提醒的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必须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经营金融业务、乱集资、乱提利率都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非金融机构办理的金融业务和参与高息存款、非法集资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