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建立案前“乡案会商”新机制
中国江苏网9月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王德富 张海燕)近来,灌南县纪委为确保准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转变执纪审查、审理传统模式,制定了“三定三解决”案前“乡案会商”机制,有效提升乡镇执纪审查案件质量,改变了过去乡镇执纪审查力量不足、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的局面。
首先定制度解决力量不足问题。由于乡镇专职纪检干部调动快、人员少,灌南县纪委出台《乡镇案件案前会商办法》,主要对乡镇疑难案件,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召集,乡镇纪委审查组、县级纪委案件审理室共同组建案前会商小组,在每月的10、20两日,准时进行案前会商,有效解决乡镇纪检审查队伍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的难题。
其次定内容解决疑难信访问题。针对乡镇长期信访、缠访、经济类等疑难案件实行案前会商,对是否可以立案查处、何时立案、立案范围等问题进行会商。对已核查的涉嫌违纪事实进行鉴别,并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指导和督促。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及时解决一些信访难题。
再者定基调解决立案不准难题。针对乡镇纪委立案随意、办结率低等问题,灌南县纪委严格执行案前乡案会商机制,由集体会商决定是否立案。经会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报请审查组和审理室双方领导商议决定;商议后仍有分歧的,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避免随意立案,凑数目立案,模棱两可立案,有效提升立案准度。
今年以来,灌南县纪委,共规范处置乡镇问题线索 件,同意立案104件,纠正定性偏差26件,避免了凑案、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