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纪委"323"工作法强化"阳光扶贫"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9-05 06:15:00
中国江苏网9月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颜嘉泽)抓住“三个关键”。一是突出“关键人”,在责任落实上围绕乡镇党委书记、分管扶贫领导、纪委书记、村委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两个责任”开展监督检查;二是瞄准“关键点”,在工作质量上围绕是否存在“贫困户、贫困村档案信息不真实”、“上报的贫困户底子不清,情况不明”、“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数量、数字把握不准”、“贫困户、贫困村未实行动态管理”等5个方面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三是落实“关键事”,在群众关注的问题上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医疗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开展监督。
创新“两项监督”。监督检查组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一是深入乡镇、村组、农户家庭进行检查,通过“听、看、查、问、对比”等方式,着力发现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县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违纪违规线索实行专人登记、管理,及时调查处理。
坚持“三个严查”。查处扶贫帮扶和驻村帮扶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部门领导干部;严查扶贫领域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部门和单位;严查扶贫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公开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