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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总工会将编列百万专项资金扶持至少60个项目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29 12:14:00

  中国江苏网8月29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全面落实省总工会促进职工创业创新富民增收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按照《连云港市工会促进职工创业创新富民增收行动计划》和《连云港市总工会关于职工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试行)》,我市实施2017年全市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将编列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至少60个创业就业项目。

  今年6至7月,各区总工会及相关市直单位工会进行了调查摸底,主要掌握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农民工的基本信息,有无创业就业意愿和能力,有何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等。通过精准调查,全面掌握具有创业就业意愿和能力人员的情况,建立创业者档案,帮助谋划确定创业项目。

  市总工会编列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资金100万元,将在各区、市直有关单位工会广泛开展工会创业就业扶持专项行动,全年力争扶持创业就业项目60个以上。

  哪些人可以作为扶持对象?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扶持对象主要有:已经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市区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的失业下岗职工和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市级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本人曾是下岗失业职工,在实现创业或再就业之后,能吸纳或带动下岗失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再就业的市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此次专项行动的扶持内容包括: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市总工会为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提供贷款贴息,贴息每年不超过2万元,时间不超过2年;生产设备等物资购置扶持,对于创办小微企业,所需购置的生产设备、生产资料提供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万元。

  同时,扶持困难职工自主创业。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或开办电商企业(网店),提供创业就业扶持资金3000元,每吸纳和带动一名下岗职工或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奖励100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对于租用店铺、工作室、厂房等经营场地正常经营一年以上项目,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不超过5000元。

  此外,评为年度全市工会优秀创业促就业项目的,一次性给予创业扶持资金3万元,被市总工会命名为全市创业促就业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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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